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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總通報全國重要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來源:水利部門戶網站 時間:2017-03-2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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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有關規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于322日通報了全國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全國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通報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切實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職責,及時上崗到位,督促落實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組織做好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各地要結合黨委政府換屆、新任領導較多等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和組成人員,逐級落實江河、水庫、蓄滯洪區、城市、重要工程等的防汛責任人和抗旱責任人,并向社會通報,接受監督。要理順農村地區、邊遠山區、城鄉結合部等薄弱環節的防汛抗旱責任體制機制,打通責任制落實最后一公里,實現防汛抗旱責任落實全覆蓋,防止出現責任盲區。要加大對各級責任人特別是新任領導的培訓力度,提高決策指揮水平和風險防控處置能力。要嚴肅防汛抗旱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防汛抗旱責任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件:

行政責任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