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減災動態
?

國家鐵路局部署開展鐵路汛期安全監督檢查

來源:國家鐵路局 時間:2017-03-16 14:51

【 字體:【 打印本頁 】

近日,國家鐵路局下發通知,貫徹落實國務院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通知要求,對開展鐵路汛期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進行專題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強調,要針對近年汛期鐵路安全管理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加強六個方面重點內容的監督檢查。一是汛期安全管理基礎。主要包括防洪組織機構,防洪工作責任制,防洪制度機制,防洪部署安排,人員防洪培訓和防洪基礎資料管理等情況。二是防洪隱患排查工作。主要包括防洪隱患排查管理,防洪風險研判和分級管理,防洪關鍵處所巡查監控和復查,行車設備的質量技術狀態,沿線安全環境等情況。三是隱患整治措施落實。主要包括防洪復舊預搶工程,防洪隱患整治,防洪重點處所監護巡查、支護設施設置、雨量監測預警、橋梁監測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情況。四是汛期行車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防洪信息管理,行車關鍵崗位聯防聯控制度執行,防洪預警制度的建立與執行,行車應急措施制定和執行等情況。五是防洪應急保障。主要包括防洪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防洪應急演練組織,應急值班制度建立落實,防洪應急物資管理、防洪路地協調和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等情況。六是汛期施工。主要包括營業線施工,汛前防洪檢查、問題整治和相關作業安全防護措施等防洪情況;在建鐵路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防洪工作等情況。

 

通知明確,由局領導帶隊組成兩個督導檢查組,于3月下旬對重點地區防洪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并抽查相關鐵路運輸企業防汛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要發揮一線監管執法主體作用,積極應用“雙隨機”方式,采取添乘檢查、現場檢查、“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等手段,開展汛期安全集中監督檢查和全過程抽查。遇不良氣候條件時,安排人員添乘機車,加強行車安全措施和行車設備質量等方面的檢查力度。檢查既要突出重點單位,又要涵蓋相關專業,督促鐵路全員防洪、全年防洪措施的落實。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監管局要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的聯系溝通,暢通信息聯絡渠道,及時報送檢查動態、汛期安全情況和重點問題,重要信息要隨時報告。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主動遞送檢查紀律告知書,自覺接受有關單位和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