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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縣巨災保險使財政資金發揮“乘數效應”
來源: 阿壩日報 時間:2014-09-2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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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楊光富薛升玉)近日,“5·12”災后重建地區、四川三州地區的首個縣域巨災保險項目——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正式生效。
據悉通過積極宣傳引導,該縣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參保率達100%。自此,汶川縣12萬群眾若遭受自然災害侵襲,就能獲得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的分層分級賠付,財政投入將能夠發揮10倍效益。
此項民生工程呈現三大特點,即有效利用金融杠桿,放大財政投入效果;首次將保險機制納入防災減災體系,人身死亡賠償標準由過去的5000元提高到了10萬元,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效果放大10倍。
探索風險分擔機制,攤薄巨災賠付風險;汶川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探索了在財政支持下,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機制。參保人員人身傷亡責任限額10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每次累計責任限額160萬元,全年保額累計責任限額600萬元,超出部分則由汶川縣財政補貼,壓低了保險公司方賠付風險。
延展賠付范圍,提升惠民效果,參保對象為汶川戶籍人員及在汶川經商、務工、讀書的具有暫住資格證明的自然人;保險責任包括汶川境內發生暴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在上述自然災害中的搶險救災人員傷亡;保險項目一年一簽,由汶川縣民政局集中采購,保費為5元/人/年,首年保費共計60萬元,有效提升了此項保險化解風險、節約資金、惠民利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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