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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10月1日起全面實施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

來源:貴州省民政廳 時間:2014-08-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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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從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


  貴州省農房災害保險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和“全覆蓋、標準適中、可持續、風險共擔”的原則,通過政府補助保費?;?、農戶自愿參保保增量的形式,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機制,形成與政府救助互為補充的災害風險保障體系。


  通知明確,全省范圍內具有本省農業戶籍且居住在自有房屋的農戶均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自有的用于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有多處房屋的,限保戶主居住的一處房屋。同時,各地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牲畜圈舍、農機具存放等場所納入保險范圍。省內凡因雷擊、暴雨、洪水、暴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除地震災害意外的自然災害,和飛行物體及其他控制運行物體墜落、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農房損毀的,均可向承保公司申請農房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理賠。


  通知指出,省、市、縣三級政府安排資金提供保費補貼,統一為擁有住房的每戶農戶提供基本保額不低于10000元。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特區),可以增加投保,鼓勵群眾自愿增保。農村散居五保戶、特困戶自愿增加投保的,所在市(州)、縣(市、區、特區)財政可對其保費給予分類補助。


  通知強調,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工作責任制,確保工作落實。并就各級民政、財政、保監、金融辦強化部門合作以及強化宣傳服務、強化信息管理、強化風險防范、強化監督檢查提出了明確要求,以確保全省政策性農房災害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