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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廳緊急部署進一步做好救災應急期間生活物資保障工作

來源:湖北民政 時間:2014-07-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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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汛以來,湖北省部分地區已發生較為嚴重的暴雨洪澇、風雹、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當前,全省正處于主汛期,已進入“七上八下”的關鍵時刻,旱澇并存和旱澇急轉的形勢依然嚴峻,應急救災任務依然繁重。為貫徹民政部的緊急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7月25日,省民政廳發出通知,對進一步做好救災應急期間生活物資保障工作進行緊急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和應急采購工作。要結合當地災情特點和群眾生活習慣,因地制宜,不斷豐富和充實儲備物資品種,適當增加毛毯、毛巾被、篷布、涼席、蚊帳等夏季生活物資的儲備數量,有效保障應急救災期間群眾生活的物資需求。要認真做好救災物資的應急采購工作,完善救災物資協議儲備機制,切實加強對協議儲備廠商的監督管理,確保應急期間儲備物資能夠調得出、用得上、不誤事。要切實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土、農業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對于預判可能造成嚴重損失的災害性天氣過程,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引導受災害影響地區群眾提前購買儲備能保障全家1至3天使用的食品和飲用水,提高群眾自救能力。


  通知強調,在救災應急期間,要確保應急救災物資的質量安全。要充分考慮天氣、運輸等因素,盡量提供保質期相對較長的方便食品。要安排專人負責在供貨方交貨、災區接收、向受災群眾發放食品前等各個環節的驗收工作,全面抽查食品質量,堅決杜絕質量不合格食品發放到群眾手中。要加強與本地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災區物資的市場供應,確保救災物資的質量安全,對不宜長期儲存的食品類救災物資,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嚴禁將過期、變質食品用于救災工作。要加強與本地交通、鐵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保障救災物資能夠盡快、安全運抵災區,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跟蹤問效,安排專人負責救災物資管理工作,認真做好救災物資發放的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確保救災物資管理規范、發放公平、使用得當。對于救災物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立行立改;涉及違法違規的,要立即查處,追究責任,及時公布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