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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出臺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最遲1小時內上報

來源:金陵晚報 時間:2014-06-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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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現突發環境事件如何處理?日前,《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編制完成,根據預案,突發環境事件將按照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預案要求,從發現事件后起1小時內上報,重要緊急情況應在半小時內,可采用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口頭上報。


  并且,在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作為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預案還對監督環節作出明確規范。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包括: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環境事件重要情況的;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在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等。(記者 錢奕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