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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出臺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來源: 中國氣象報社 時間:2014-11-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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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報通訊員馬啟河 劉召報道 10月28日,河北省廊坊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印發廊坊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對該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權限審批、發布流程、應急處置、法律責任等環節進行了具體規定,明確規定該市的全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統一設在各級氣象部門。
《辦法》規定,該市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
《辦法》強調,該市經審核通過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統一由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發布,發布中心統一設在該市各級氣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進一步明確了氣象部門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的職責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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