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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慶元縣完善救災專項資金監管

來源:浙江省民政廳 時間:2014-10-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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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浙江省慶元縣民政局以促進制度完善、管理規范、透明運行和保障有力為目標,強化監督,通過“四全面”確保救災專項資金陽光監管,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實施陽光公開制度。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實行專帳核算、??顚S?,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不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在資金發放過程中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發放救災資金;加強資金的末端監管,因災倒損房恢復重建資金、冬春災民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發放,采取社會化發放,通過銀行發放等形式,直補到戶,提高資金的發放效率。


    二是全面公開資金使用范圍。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嚴格按照規定用于解決受災的農村居民無力克服的衣、食、住、醫等臨時困難、緊急轉移安置以及搶救受災群眾、撫慰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房等專項支出。


    三是全面公開資金分配程序。在分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時,民政局根據核查后的災情,結合各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產自救能力和核定的資金額度,制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分配方案;財政局負責審核補助資金分配方案;雙方會商一致并經審批后聯合下發通知,同時及時撥付資金。


    四是全面公開資金救助對象、救助程序、救助時段、救助金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的分配采取“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即由受災戶提出補助申請,村委會集體討論評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縣民政局核定。對救助對象、救助金額、救助時段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3-5天,做到公開內容與資金臺賬、實際發放情況相符,并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