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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規范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
來源:福建省民政廳 時間:2014-10-2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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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申請審批程序,完善救災資金管理,經過一年多廣泛征求基層意見,福建省民政廳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福建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福建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制定印發了《福建省自然災害救助申請表》,并下發通知要求全省統一使用?!渡暾埍怼返闹饕獌热莅ㄗ匀粸暮戎暾埲说募彝バ畔?、受災情況及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政府、縣(市、區)民政局審核意見等。該《申請表》從工作執行上主要體現了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規范救災資金申請審批程序;二是推行救災資金社會化發放形式;三是落實救災資金分類救助原則;四是完善救災資金監督檢查制度。2013-2014年度冬春生活救助期間,全省各地將首次統一使用《福建省自然災害救助申請表》實施救助資金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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